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化学性废弃物处置工作,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学校指定具有不同类别处置资质的两家公司分别于6月21日统一处置实验室废油(HW-08),6月22日统一处置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HW-41、42),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须严格遵守《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注意事项》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护。试剂瓶等固体废弃物用纸箱、编织袋等包装好,废液回收容器粘贴化学性废弃物标签,分类集中,存放于指定暂存室。由技术安全办公室与处置公司到各单位指定化学性废弃物暂存室所在实验楼进行回收和后期处置。
2、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回收登记表》,于6月24日前,报我处技术安全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下列邮箱。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相关系(所)、实验室,切实做好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处置工作。
联 系 人:黄 炜
联系电话:86981605
电子邮箱:huangwei@upc.edu.cn
附件:1、
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注意事项.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20日
